“概不退费”、违约金设置过高、“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”……诸如此类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,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17日,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2023年以来,该局针对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,截至目前,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计约谈企业255家,立案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件,督促188家企业整改涉嫌违法的格式条款645条,积极助力企业诚信建设。截至2023年底,共计1229家企业获得了成都市市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资格。
“我们针对网络交易、房地产、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领域,围绕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、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评审。”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专项整治工作按照“矫正一类合同、查处一批案件、规范一个行业”要求,依法评审规范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,合同格式条款关联的消费环境明显提升。
“成都高新区某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时,与消费者签订《买卖合同》《补充协议》等格式合同,涉嫌排除消费者依法应享有的合法权利,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。”该负责人向记者举例道,结合合同格式条款评审,根据格式条款问题线索违法行为和实际情况,成都市对184家企业实行了首违不罚,责令整改,并予以指导。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,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,违法行为严重的,绝不手软。
据了解,根据省、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工作的相关规定,我市积极动员和指导服务企业开展“守合同重信用”申报工作,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信用意识、合同意识和自律意识,规范签约履约行为。
通过企业自愿申请,各区(市)县对企业申报核查、推荐,市市场监管局检索企业合同信用信息等进行记录汇集,截至2023年底,共计1229家企业获得了成都市市级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业公示资格。